品牌信任背書體系中的用明星名人建立信任
作者:杭州品牌策劃公司??來源:www.hbjinxingbaowen.com 發表時間:2019-03-08??
什么是用明星名人建立信任?
就是讓明星、名人與品牌發生關系,通過這種關系提升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。這種關系可以是代言、可以是顧客、也可以是合伙人、創始人身份。
為什么用明星名人建立信任會有效?
這源于心理學上的光環效應和模仿效應,共同形成了對品牌價值的增強。
光環效應
中國有句老話叫做”情人眼里出西施”,是對光環效應的形象表達。
明星、名人自身的魅力,在媒體宣傳塑造下、使得他們身上帶有一種人際光環,在這種光環效應的作用下,人們很容易會將明星名人的形象看的較為完美,甚至是夸大。明星的什么都是好的,明星用的產品,代言的品牌,也是好的。
模仿效應
智威湯遜廣告公司創辦人斯坦利·雷梭(Stanley Resor)曾說:“我們模仿那些我們認為在品位、知識或經驗上勝過我們的人。”
一般人會模仿明星、名人這些高勢能人群的言行舉止、衣著打扮、生活方式,這種模仿性正好可以為品牌所用。最明顯的就是,XX明星同款、往往銷量都會不錯。
對品牌價值的增強
品牌的兩大核心價值是保障價值與彰顯價值,保障價值是買有品牌的產品比買沒品牌的產品對消費者風險更低,品質及售后服務更有保障。
彰顯價值是買某品牌可以顯示出自己的身份、地位、品位、格調,比如買勞力士、江詩丹頓手表,買章子怡同款包包,對消費者都是身份、地位、品位的彰顯。
企業花巨資請明星、名人代言或達成某種合作,本質上是將名人所積攢的知名度、信任轉移到了品牌身上,提高了品牌的保障和彰顯價值,降低了消費者的選擇成本,名人在賺取費用同時也承擔了名譽甚至法律風險。
怎么用明星名人建立信任?
最常用的有四種方式,分別是“用明星做代言人、專家形象代言、明星顧客、明星創始人”。
一、用明星做代言人
明星代言,是指名人、明星通過對個人肖像、錄像權的出租以及出席企業活動來幫品牌做宣傳推廣。這種代言有“標準代言、平面代言、合伙人代言、微代言....”等多種方式。
1、標準代言
包含平面、拍廣告片、出席產品發布會.....等合作內容較多的代言方式,費用較高,一般為有實力的大中企業所使用。
2、平面代言
僅僅使用明星的肖像權,在傳播主畫面、產品包裝....等平面物料上使用,費用相對較低,一般為標準代言費用的60%左右,很多中小企業使用較多。
3、合伙人代言
就是明星成為企業的合伙人,以企業合伙人的身份來代言品牌,能起到類似明星開店的效果,對明星粉絲吸引力更大。比如,汪峰和吳啟華都曾作為合伙人為耳機和茶飲品牌代言。
汪峰是Fiil耳機的合伙人
4、微代言
明星在較小范圍、較短時間為品牌做軟性代言,比如在微博、抖音、頭條等自媒體平臺展示個人生活中對品牌做軟性宣傳,費用較低。
比如,楊冪在微博上為rozz電動牙刷做的軟性推廣。
二、專家形象代言
可以是本行業內的專家、學者,或者請職業模特還來代言,比如金坷垃的外國老頭,慕思床墊那個長的像喬布斯的法國老頭。
三、用明星、名人顧客給安全感
2014本來生活網褚橙季開始后,羽泉、蔡康永、胡歌、王珞丹、秦海璐、沈宏非、朱亞文、金世佳、陳數、夕又米等大V陸續曬出了他們收到的褚橙訂制包裝。
比如,男人襪,利用其企業家及大V客戶群體做背書。
四、利用明星創始人
所謂「光暈效應」,有牛逼的創始人,品牌、公司也差不到哪去。格力空調的董明珠親自出馬給公司代言。羅永浩是錘子手機最好的代言,雕爺是雕爺牛腩最好的代言。